
最近較深刻的體會,是凡事都要講究對手。
戀愛,固然要找一個旗鼓相當的對手,懂得愛,也要該人懂得欣賞。付得起愛,也得該人承受得起,太多的時候,當你愈愛,那人走得愈遠。這樣雙方皆苦不堪言的局面,大抵不是真愛,無論你有多愛。
總有一個人,你付出幾多他也說即管放馬過來,受得住擔得起,並回報以同樣質量的愛,就像一幅砌圖找到缺了的一塊,不需勉強,輕而易舉地便能拼合。
年紀輕的時候,朋友很多,幾乎有點濫,凡交談過兩句的都可列入朋友名單之內。對於太容易交心的自己,過分認真的毛病敎自己吃過不少苦頭,有時人家的一兩句戲言,便信以為真,對於猜情尋的藝術,簡直連竅門都沒有,徒然讓自己出醜。
怪不得人愈大,朋友會愈來愈少,不是不懂得交朋友,而是失卻了少時那股衝勁,現在只想 save energy,於是漸漸把不搭調的人淘汰出局,只跟志同道合的人打交道,過一種重質不重量的社交生活。
旅行也要找個好伴,有時一個人上路更好。試過一個人到台北,發覺自己是自己的最佳遊伴,愉快地充實地放鬆地度過了一個至今難忘的旅程。也試過跟老同學四出旅遊,晚上死命地磨著村婦般作息時間的老友,不許她早睡,看著她被我折磨得惺忪的樣子,真是一大樂事,嘿。
也曾跟品味相似的好友到泰國去,結果抵埗翌日便把身上的現金花過清光,後來再兌再花然後刷卡,幾乎把機場稅和回程車費也花掉,很敗家,卻挺過癮。
漸漸的,人變得挑剔,就連觀一套劇、吃一頓飯、聊一個話題、chill out 一晚,也很在乎跟誰去作。msn 也如是,對於話不投機的人,我是長期 away mode 的。不是不能,而是不想虛偽地一對一答,勉強地聊著不著邊際的事兒,為的是要門面地維持著這一類友誼。
一年比一年發覺,喜歡自己一個人做的事愈來愈多。獨個兒逛街、吃茶、逛書店、逛書展、報 course,到一間最平凡的餐廳吃最平常的東西,一個人窩在家讀小說、洗衣服、在抹地的時候想東想西,晚上趁另一半睡了細細聲地煲日劇,心情好的時候開半支紅酒或氣酒,很沒品地伴以薯片或百力滋或朱古力。
慶幸我沒有讓生活淹沒了自己,不論從前工作得天昏地暗的時候,抑或現在無業的日子,都沒有被生活所埋沒,變得甚麼也沒所謂,何事也沒相干,因循地重覆地過著每天,但求充塞掉時間便好。畢竟人不是為了生活而活的,由人活出生命,才是真正的生活吧。

他也是我的好對手。

2 則留言:
當發覺自己詞不達意, 對方乃能得悉你的心意時, 那便是你最好的對手.
p.s. 那碗公仔麵, 仍記得是很美味的...
敗家的泰友
一向旅行都大魚大肉, 像要把整個城市吃下去, 唯獨該次窮途末路得要"豪食"杯麵當午餐, 把廉價果汁倒進高貴的酒杯佐餐, 那種窮風流的快樂, 到死我仍會記得...
泰過分的泰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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