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3日 星期六

漂染










蒼白的日子,讓我發現生命中有一些分道揚鑣了的人,原來已不可能有再次交匯的軌跡。

有的來不及說再見,因為從沒想過不會再見。

有的曾以為可以瀟灑地揮揮手,現在方知原來我真的很介意。

一味的假想著,今日的我已足夠成熟去把過去重新活得好一點。

不斷地數算著我所擁有的,數算著一些好處,努力投入每天的幸福。

努力地,每天為自己抹上一點顏色,漂染內裡的蒼白。

因為,已經消滅了那股不計後果的愚勇;因為,人大了,學會計算得失平衡。

因為,總不能就這樣一直愚昧下去,不能因為我喜歡而任憑直覺去馬。

其實是因為,已經沒有回頭的路。

2009年4月11日 星期六

四七人格


每逢節日,一到假期,便發現自己的四號仔性格,非常突出。

首先是假期前夕的上班日,便預早感慨:假期很快便會過去了,一眨眼便過去了。結果未及為即將的節目而興奮,便提早上演假期後抑鬱症。

接著在假期的第一日、第二日、第三日,每天傍晚,都會為即將逝去的當天而哀悼。

最後,假期中佔一半時間是在悲秋的。

其實打從微時起,已有這樣的毛病,只是當時不知道這叫四號仔。小時候每逢旅行、放假,或生日,上述情況都會發生。

也不是沒有較深層的悲秋,大概是初小時期吧,有一個晚上,當我躺在睡榻,還未入睡,腦袋自自然然地又進入胡思亂想的狀態。想著想著,幻想到有一天,當爸爸媽媽離開我時的狀況。

然後愈想愈傷心,忽然爸爸進房來察看我睡了沒有,我便起來嚎哭,嚇得爸爸以為發生甚麼事。

我抽噎著問他,將來在天堂,我會不會見到他。

記得當時爸爸微笑著回答我,將來每一個人,都會在天堂,與親人團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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扯遠了。

幸好我還有一半是七號仔性格,浪擲了一半的假期來感傷,還可以有一半時間去玩個痛快。



2008年9月26日 星期五

啡之畸戀


鍾情啡色,本來並非甚麼特別的事。不過每看見啡色物體或一大片啡呈現眼前,便會血脈沸騰、心跳加速,就有點兒畸戀了。

我只是單純的喜歡啡,不是喜歡穿啡的,這當中有很大的分別。

起初以為鍾愛啡色,是喜歡吃朱古力的延伸。後來想想又覺不是,難道每個愛吃草莓的人,就喜歡紅了麼?我有朋友偏愛紫,卻不特別愛吃提子。

或許不是喜歡朱古力,所以愛啡。更大可能是因為喜歡啡,所以愛吃朱古力。

故此一切與啡有關的東西,都因此而叨了光:啡色飲料如阿華田、Mocha、美祿,深啡色地磚,啡色的皮手袋,深啡的牆紙即使單貼一面牆也好,朱古力味的唇彩,啡的手機,淺啡的甲油,啡毛巾,啡燈掣,洗髮水瓶子若是啡的即使不合我的 hair type 也會買,繪畫時啡色顏料永遠最快用光,Domokun 更是我此至不渝的愛。裝修寓所時只奇怪何以世間上彷彿沒有啡色的冷氣機、冰箱、浴缸,甚至是洗衣機。

大抵每個人都擁有令他/她心跳的顏色,或味覺,或聲音,或景象,或氣味。

至於我,流著啡色的血,戀上啡的溫度。



2008年9月23日 星期二

對手


最近較深刻的體會,是凡事都要講究對手。

戀愛,固然要找一個旗鼓相當的對手,懂得愛,也要該人懂得欣賞。付得起愛,也得該人承受得起,太多的時候,當你愈愛,那人走得愈遠。這樣雙方皆苦不堪言的局面,大抵不是真愛,無論你有多愛。

總有一個人,你付出幾多他也說即管放馬過來,受得住擔得起,並回報以同樣質量的愛,就像一幅砌圖找到缺了的一塊,不需勉強,輕而易舉地便能拼合。

年紀輕的時候,朋友很多,幾乎有點濫,凡交談過兩句的都可列入朋友名單之內。對於太容易交心的自己,過分認真的毛病敎自己吃過不少苦頭,有時人家的一兩句戲言,便信以為真,對於猜情尋的藝術,簡直連竅門都沒有,徒然讓自己出醜。

怪不得人愈大,朋友會愈來愈少,不是不懂得交朋友,而是失卻了少時那股衝勁,現在只想 save energy,於是漸漸把不搭調的人淘汰出局,只跟志同道合的人打交道,過一種重質不重量的社交生活。

旅行也要找個好伴,有時一個人上路更好。試過一個人到台北,發覺自己是自己的最佳遊伴,愉快地充實地放鬆地度過了一個至今難忘的旅程。也試過跟老同學四出旅遊,晚上死命地磨著村婦般作息時間的老友,不許她早睡,看著她被我折磨得惺忪的樣子,真是一大樂事,嘿。

也曾跟品味相似的好友到泰國去,結果抵埗翌日便把身上的現金花過清光,後來再兌再花然後刷卡,幾乎把機場稅和回程車費也花掉,很敗家,卻挺過癮。

漸漸的,人變得挑剔,就連觀一套劇、吃一頓飯、聊一個話題、chill out 一晚,也很在乎跟誰去作。msn 也如是,對於話不投機的人,我是長期 away mode 的。不是不能,而是不想虛偽地一對一答,勉強地聊著不著邊際的事兒,為的是要門面地維持著這一類友誼。

一年比一年發覺,喜歡自己一個人做的事愈來愈多。獨個兒逛街、吃茶、逛書店、逛書展、報 course,到一間最平凡的餐廳吃最平常的東西,一個人窩在家讀小說、洗衣服、在抹地的時候想東想西,晚上趁另一半睡了細細聲地煲日劇,心情好的時候開半支紅酒或氣酒,很沒品地伴以薯片或百力滋或朱古力。

慶幸我沒有讓生活淹沒了自己,不論從前工作得天昏地暗的時候,抑或現在無業的日子,都沒有被生活所埋沒,變得甚麼也沒所謂,何事也沒相干,因循地重覆地過著每天,但求充塞掉時間便好。畢竟人不是為了生活而活的,由人活出生命,才是真正的生活吧。












他也是我的好對手。




2008年9月20日 星期六

叱咤老一代


起這個題,膽敢自稱「老」之餘,更私自地把70年代出生的一群拖進來。全因本人由衷覺得,三字頭實在未夠資格稱「老」,故此能夠優雅地假謙遜地自謔「老」。也許有天當生態上和心態上都自覺夠老了,真會忌諱這個字也說不定。

若不是今次夥朋友去看29+1,我也不知道原來並非每位三字頭女子都認識莫鎮賢,更並非每位三字頭女子都知道張麗瑾,和她的「飛越癲狂院」。

曾幾何時,《叱咤新一代》盒帶是我的寶,實際上至今仍是,多年後的今天多得環球推出復黑王把它復刻成CD。麗瑾姐的《留給最愛的說話》(註:不是張栢芝)、講嘢好好聽唱歌得人驚的郭啟華《你不知道我》(註:現為鄭秀文經理人)、Jan和周美茵的《只因喜歡你》(註:不是王菲),更長踞我的loop歌榜首,只奇怪該盒帶質素之高(非指音質),竟然經得起多少個晚上的狂loop而從未食帶。要記得當時loop歌是沒有選歌系統純靠人手操作,到最後練得一手好loop功,完全曉得回帶幾多秒後停機剛好是哪首歌的前奏。

自問不是吃903奶水大,皆因友台有一個黃凱芹加一個陳海琪,每晚聽著我的Sony Walkman,那絕妙的一對一答,大抵血液中的刻薄因子是從那時被激發的,現在可以順理成章地推卸給流行文化的荼毒。不過,打從小學時期便有鋪玩電話癮的我,對903的「軟硬大整蠱」卻大有共鳴,感動程度猶如找到同道中的元祖且已經把玩電話精神發揚光大。電台文化影響我之深,曾讓我藉著學校的初中團契之名,以警世的「明星夢」為題,打電話進直播室在「霎時衝動」的播歌時段跟正在吃粟米的郭啟華做短訪,更夥拍一位同學把剛走紅的周慧敏的助手吳家輝(後來成為DJ了)約出來訪問,地點是九龍華美達酒店。兩個甚麼contact也沒有的黃毛丫頭,從無到有,居然也能入手,當中的魄力,讓今時今日的自己也不禁佩服起來。最妙的是,該位同學與我,長大後不約而同當了傳媒人,原來人生方向從微時便有跡可尋。「明星夢」這題目打著發人深省的旗號,自己卻先一頭栽進去了,栽得不亦樂乎。

只可惜,時間太少,精彩的人和事卻是太多,當遲鈍如我,還停留在聽夢劇院、草蜢、Echo的階段,尚未來得及開竅去聽撻成一塊、張惡榮、Beyond,便已長大了。到後來,成為明哥、哥哥的裙下不膩之臣,熟背Beyond的歌,卻也有種相逢恨晚的感覺。

此碟並非首首佳作,好些都是我必「飛」之歌,然而光是為了珍藏價值,和軟硬的《食嘢一族》,就已經必買。HMV有售。


疑點 : 盒帶label上印的是「叱吒」,歌詞紙上印的是「叱咤」,我究竟應該用哪個「吒/咤」 ?

2008年9月19日 星期五

記憶謬誤






















最近在某blog讀到,筆者恨回憶恨到一個地步,從來不拍照,甚至很久沒買CD,想聽歌便聽收音機,因為CD會帶回某一個時期的記憶,例如跟誰一起聽過、跟誰一起買的。

我則有點自虐,有時聽到一首歌,彷彿就像重溫人生某個段落的主題曲,把曾經有過的心情帶回來,雖已失卻共鳴,卻能讓我記起,自己有過這樣的心情。

說穿了,不論恨拍照、愛舊照、不買CD、愛聽舊歌,其實都是重視回憶的不同表現吧。就像傷心到絕點,有些人會反常大笑,有些人會放聲大哭。

一向以為喜歡回憶,是不好的,回到過去,便白白浪費掉現在的光陰。把過去翻出來回味,非但不能讓自己穿梭時空,重新再來一次,更損失了當下的時間。不過,我跟自己說,時間本身的作用,不就是讓人花掉的麼?怎樣花、愛怎花,從來就是很個人口味的事。

昨天的課堂,讓我瞭解到,回到過去也有它正面的意義。教授說,過去了就是過去了,已發生的事情不能改變,我們能改變的,是現在的事情。你想將來怎樣,現在就要怎樣作。因此我們要回到過去,把做錯的地方、做得不好的地方揪出來,拿到現在,在現在這一刻,搞好它。

這樣,過去的錯誤便不會重來。這樣,才不會被同一塊石頭絆倒兩次。一個人在一個地方跌倒,是不小心,第二次在同一個地方跌倒,叫恥辱。

很有趣。尤其對於經常重蹈覆轍、一錯再錯、循環做錯的我來說,有點覺得,我回憶得未夠徹底。因為我的回憶,經常美化了當時的人和事,回憶把錯誤和醜陋的地方,都過濾了,當時不怎麼快樂的事情,現在看來,都變得非常美好。也許當時並不怎麼好過,但歲月就像隔塵網,把一切雜質都濾光,剩下來都是純淨美好的部分。

怪不得,錯誤的人到後來還是錯誤,錯誤的事情到末了還錯多一次。原來我沒有把它們揪出來,好好算帳。

原來,回憶也有一套學問,要回想得真確,不要被腦袋欺騙了,最好有部叮噹(對不起,是多啦A夢)的時光機,回到切切實實的過去,看真了,記憶其實並不是那麼美好,過去的花並非特別的香,逝去的風景也不是格外的動人。正視現實,才能面對今日。



2008年9月18日 星期四

含蓄



悶熱的傍晚,在登山電梯的回家路上,看見兩個小男孩走到百佳門口站著、跳躍著,他們的母親走在後邊,拖著一個更小的女孩,對他們說:「我唔駛買野喎!」較大的男孩央求著:「但我地好熱呀!」說罷用手搧著搧著,較小的那個也在旁邊跳著叫著:「係呀,好熱呀!」一邊享受著百佳門口的冷氣。小女孩甩開母親的手,胖胖的小腿咚咚咚地走向哥哥們,也要湊湊熱鬧。

不知為何,該剎那,心裡面湧起一陣溫暖,看著那三個像濕水小鴨的孩子,禁不住會心微笑。

街角處,一轉彎,迎來一頭小小的八哥,正搖著尾巴,用牠扁扁皺皺的小臉向途人打招呼,讓人不禁回報以同樣皺皺的笑臉。牠的主人,是一位樣貌慈祥的叔叔,臉上浮現著自豪的微笑,彷彿聽見孩子被稱讚的家長一樣。

幸福,就隱藏在人來人往的街道上,在最平凡的臉孔上,在最微不足道的小事上。人大了,知識增長了,思想複雜了,要求繁複了,生活勞累了,漸漸忘記含蓄之道,開心要笑得響,唱K要唱得勁,喝酒要喝得醉,衣飾要夠尖端,升職要大肆慶祝,拍拖要隆重宣揚,失戀要同聲一哭,然後來個自拍照放上facebook。

快樂,是一種心境,很難用言語去分享,很難具體地表達,故此含蓄。

升職了,加薪了,生日了,拍拖了,結婚了,這些一時的狀況,帶來一時的高漲。要快樂,還是在乎心境,在乎你怎樣看這個世界。

不然,老闆的稱讚會嫌不如加人工來得實際,戀愛順利會嫌不夠浪漫,搞個派對會嫌不夠熱鬧,放假去旅行會嫌假期不夠長,燙個髮會嫌不夠別人靚。永遠的不夠不夠不夠,結果連到手的也未及去享受。

快樂就是甘於含蓄,得到而不招搖,因怕得不到的人感懷;幸福而不張揚,猶恐驚破了恬靜幸福便拍翼而去。如此含蓄,就是世人眼中的平凡。

快樂是要小心翼翼的看護,全神灌注的守護,免得一時忘形便失去。忙著調校自己的眼睛怎樣看這個世界,才不會有空去管世界怎樣看我。